省教育厅召开青海省2023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会
2023-04-11
4月7日,青海省2023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会在西宁顺利召开,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西宁市、玉树州、湟中区、玛沁县、贵南县教育局分别围绕推进监测结果应用、重视质量监测工作、做好2021年国测反馈结果整改、做好国测结果报告解读、规范组织实施监测工作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省教育厅对青海省2023年国测和省测实施工作流程、现场操作流程进行了系统培训。

会议指出,2023年,是《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印发后第一周期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第一周期收官之年,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青海省2023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地要切实把质量监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将对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上升到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高度上来,将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义务教育新发展阶段新任务上来,着力解决不知道监测为什么、干什么的问题,解决监测报告不想读、读不懂的问题,解决监测结果不会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各环节落实,确保今年监测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二是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好今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各项工作。今年,我省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将于5月24日同步组织实施,覆盖8个市(州)的21个样本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地要坚持“抓推进、抓落实、抓研究、抓宣传”的工作要求,召开教育局党组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对质量监测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按要求认真组织模拟演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有效的工作纵向沟通机制。教育部门内部要加强横向沟通,督导、教研、招办、体卫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到信息传递畅通精准、工作安排统一行动,形成上下畅通、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高质量地完成监测任务。三是多措并举,各方参与,持续推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落实落地。省级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指导各地建立完善监测结果应用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组建由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校长等人组成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分析与运用的学科骨干队伍,逐级开展监测结果解读,认真研读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紧密结合县情校情实际,科学把握教育质量建设和发展阶段,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根据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每年监测结果反馈的问题清单,立足本区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切实落实整改,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监测结果应用模式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