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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员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29 浏览次数:

海西州广播电视大学

学员收(退)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大学员收(退)费管理工作,按照《关于重新核定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物价【2004】414号)、《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学费按学分收取的通知》(青电大校字【2002】119号)和《关于2001年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电大校字【2001】105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实用范围为海西电大所有学员收(退)费工作。

第二条 收费类别及标准

(一)报名费

新生报名费本科150元/人(其中上缴省电大建档注册费100元/人);专科130元/人(其中上缴省电大建档注册费80元/人),报名时一次收取。收费依据《关于重新核定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物价【2004】414号)。

(二)教材款

海西电大在新生报名时一次性预收本科1000元/人、专科900元/人的教材款。每个学期按实际产生教材款上缴省电大,学员毕业时对整个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教材款进行一次性清算,多退少补。

(三)学费

电大所有学员均按照本学期注册课程所产生的总学分收取学费,标准为:文史类本科89元/学分,理工类本科99元/学分;文史类专科69元/学分,理工类专科52元/学分(注册完成后上缴省电大本期学费总额的30%)。收费依据《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学费按学分收取的通知》(青电大校字【2002】119号)。

(四)补考费

电大所有学员每学期未合格课程的补考费,均在下一学期与学费同时收取,未合格课程补考费为30元/课程。海西电大接到省电大的通知,经核准确认后报规划财务处上缴省电大。《关于2001年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电大校字【2001】105号)。

第三条 收费要求及说明

(一)除以上四类收费项目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巧立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二)缴费人员名单及缴费明细在录入缴费系统前,需由成人教育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经学院主管电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学员费用上缴后,规划财务处在一个月内核实缴费明细并开具有效票据,由成人教育部管理人员交相关班主任,班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交至学员。

(四)所有需上缴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的各类费用,需呈报学院党委会议审核后,并有主管院领导确认后报规划财务处按规定上缴。

第四条 退费类别及说明

(一)报名费

新生报名资料提交至省电大前提出退学的,可以退还报名费,报名资料提交省电大审核后,无法退费,不再办理退费。

(二)教材款

教材订单提交前提出退学的,则在预交教材款中扣除实际发生部分后退还剩余部分,教材订单提交后,教材款已经实际使用,无法退还,不再办理退费。

(三)学费

每学期课程注册确认前提出暂停学习或者退学的,可以退还尚未注册学分的学费,学期课程注册确认后,学费即已产生,无法退还,不再办理退费。

(四)补考费

在报考确认前提出无法参加补考或者退学的,可以退还尚未报考的补考科目的补考费,每学期报考确认后,无法退款,不再办理退费。

第五条 退费要求及说明

需要退费的学员,需填写《海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员退费申请表》,由班主任核实确认相关信息,成人教育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班主任交规划财务处办理退费,退费具体事宜由海西电大负责对学员解释说明。

第六条 收(退)费方式

学员缴费方式:通过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系统缴费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学员退费方式: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规划财务处按照《海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员退费申请表》上审核通过确定的金额转帐退至学员个人银行卡。

第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收费管理办法中,若收费项目有调整,按调整以后的新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海西州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说明。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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