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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一般有哪些程序

    发布日期:2018-05-09    浏览次数: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为便于各级党组织执行以上规定,中组部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的任期作了具体规定,即党的总支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根据2004年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乡镇党委的任期由原来的三年一律改为五年。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一般有以下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代表或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代表或党员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

    3、推选(通过)监票人;

    4、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