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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西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10-09    浏览次数:

    海西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州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 知》(青政〔2019〕34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 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紧紧围绕“投资于人”理念,把 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位置,大 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职业院校学生 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新时代高技能人才,为促 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 总体目标

    按照''开放柴达木以产业带动专业为特色的职业教育重点推 进区”的定位,整合和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统筹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实力,推进高等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中高 职相互贯通、校企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鼓励青海柴达 木职业技术学院与省内外本科院校进行合作办学,探索推进本科 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到2022年,职业教育规模确保达到6000人 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0%以上;启动实施1+X证书制度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1+X证书)试 点工作;建成7个以上高职专业群,中职特色专业达到40%以 上;培育1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成5个创新工作室和3个名 师工作室;建设3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多元办学格局基本形成,月艮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通过 “优布局、调结构、促融合、助脱贫、增活力、提质量、强队伍、 建体系”为海西地区申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夯实根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委对学校思想政治 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教育引导青年学 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听党话、跟党走。落实省州委教育工作领 导小组和州委教育工委各项要求,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 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 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 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 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保证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职业院校始终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培 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坚强阵地。

    (二)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理想信念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 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 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将劳 动教育纳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统 筹勤工俭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环节系统开展劳 动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提升活动,深 化“四爱三有”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好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海西 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技艺进专业、大师进课 堂”等活动。全面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实现职业 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提升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 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V

    (三) 优化布局调整专业结构。围绕“聚宝盆”资源优势、聚 焦海西产业特色,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导 向,加强中高职衔接平台建设,推进中髙职培养目标、专业设置、 课程体系和实习实训等方面衔接,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 桥”。2021年起,开展“中高职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在格尔木市 职业技术学校挂牌成立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实行“3+2”分段培养模式,实现格尔木职业技术学校提质升级。海西州职业技 术学校重点围绕机电数控、特色生物、学前教育、现代旅游、电 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进行专业调整和设置;格尔木市职业技 术学校重点围绕盐湖化工、锂产业、有色冶金、新能源产业进行 专业调整和设置,合理布局校区和专业,做到错位发展,优势互 补。引导职业院校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以“信息技术+”升级传 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大力推进“互联网 +*智能+"教育新形态,探索智慧课堂,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课 程、项目教学等深度融合,提升教学、实习和实训质量。积极争 取国家和省级职教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州级财政投入力度,启动 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加强职业院校基础建设,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到2022年,实现15个中高职专业对接,中 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专科院校的比例达到50%以上,信息及网 络技术应用课堂覆盖率达50%以上。形成职业教育总体布局更加 合理、专业定位更加精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 级能力更加凸显的职业教育体系。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两 个主体”发展并行、改革并进,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优势产业、 企业与职业教育有效对接。积极搭建职业院校与柴达木循环经济 试验区各园区、州内各行业各企业紧密合作平台,形成政府、企 业、院校、行业和社会协同推进的新格局。在技术性、实践性较 强的专业,推行与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的现代学徒制,实现“招 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目标,积极发展校 企双制、工学一体的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集实践 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资源共享的 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支持 校企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采 取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更多接收学生 实习。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 权益。力争到2022年,培育1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30个 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五)推进高职教育创新发展。持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落实国家“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 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试行综合评价、技能考试、中高职贯通、 技术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等多元化招生,特别是积极落实国家高职 扩招的工作要求,釆取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 适应性测试等办法,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 职业农民等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 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和积累。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积极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加大和省内外 本科院校的合作,鼓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与省内外本科院 校进行合作办学,探索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实施高水平 髙等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重点培育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高水平专业(群)。到2022年, 实现中高职“3+2”“五年一贯制”培养全覆盖。

    (六) 建全“双创”人才培养机制。借助国家实施“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政策机遇,全面推进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优化课程设置,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 依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园、网络平台、培训机构等各类优 质培训资源充分对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广泛开展创 新创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 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以“保就业”为关键,充分运用“互联网用J 业平台”等新方式,搭建推介招聘活动载体,深入实施职业院校 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推行“创业培训指导+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十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引领带动”的工作模式, 推进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各工业园区的合作,搭建线上线下 就业创业平台,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7%以上。 到2022年,创建1个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基地。

    (七)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实 训中心、教学工厂等,支持职业院校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 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 实训基地。鼓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 设,开发培训教材,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支持职业 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 规模。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 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 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在控辍保学中的 作用,帮助劝返复学学生按规定完成义务教育后,通过免试、免 费全部接收职业技能学习。自2021年起,职业院校每年开展各 类职业技能培训达到3000人次以上,力争到2022年底技能劳动 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 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八)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省统一部 署,启动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面向现代农牧业、先进 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业院校开展老 年人服务与管理、物流管理、汽车技术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 和考核工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各类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职 业院校要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内 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 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 性、适应性、针对性,使证书成为劳动者就业的能力证、创业的 通行证、学习资历的身份证。从2021年起,职业院校按照“应试 尽试”的要求,在做好与教育部公布的1+X证书试点领域相关相 近专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范围和 参加证书考试学生规模,发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在实施职业 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行业企业认可度。到2022年,全州职业院校毕业生“1+X”证书获得率达 90%以上。

    (九)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鼓励职业院校与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各类继续教育机构面向 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 农民、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开展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形成服务 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合力。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老年教育、 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教 育等内容,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 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 务,进一步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 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的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 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逐 步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百 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和展示活动,宣传终身学 习理念,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依托海西州“高 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大职业院校高层次人 才引进力度。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客座、兼职教授特聘岗位, 面向省内外引进专家教授、能工巧匠、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 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支持职业院校与大中 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 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岗位政府购买 服务试点,对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采用编 制保障,“双师型”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通过聘任能工巧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任教等方式,以满足职业 院校教育教学师资需求。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大 “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定期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省、州“双师 型''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5年累计不 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度。到2022年,专任 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5%以上,研究生层次教师比例逐年提高,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十一)完善职业教育保障体系。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 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 提高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建立政府购买“双师型”教师服务 和学校安保、后勤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 制度,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 12000元的规定,支持职业院校全面长足发展。严格执行地方教 育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的政策,争取就业、扶贫等资金更多投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政府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在教育基金下成立职教分 基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确保职业教育投入只增不减。加强资 金使用监管,建立专项经费监督检查机制,对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财务风险管理。以开放的思维办学,鼓励社会力 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通过公益性社 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的, 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

    (十二)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收 入水平和社会地位,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 民族、学历、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支 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 程技术人员确定其待遇。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 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 励导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 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 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十三)充分发挥援青工作机制。落实国家职业教育东西协 作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浙江省对口帮扶作用,建立完善双方职 业院校间“组团式”“挂职交流”“异地办班”“互联网+职业教育''信 息化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学生实习实训等 帮扶机制。实施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 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帮扶青海柴达木职业技 术学院对口专业建设、交换生培养和浙江绍兴上虞职教中心、桐乡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等职业中专对口郴抉我州中等职业技术 学校等援靑教育项目,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教解质量和办字水 平。到2022年,在职业教育领域建立浙江职业怵枝“一对一”“组 团式''智力帮扶体系-

    (十四)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领域 “放管服”改革,政府主要负貴编制规划、制定畋策、依法依观监 管,职业院校依法自主办学"扩大和落实职业院校在招生计划, 专业设置与调整、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等方血的办学 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进一步完善以技能提升为导向的内部收入 分配激励机制,扩大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职业院校在核定 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釆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i&点向 双师型教师、特殊工种教师等关键岗位倾斜•职业院校依法取得 的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奖励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 源。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权,自主处置已达使 用年限、应淘汰报废的国府资产,处置收益归学校使用,纳入学 校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碰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 党委政府在发展现代职业敎育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海西州职业教 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州政府分曾教育工作的由州长担任召集 人,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教育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依息化局、州财政用、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州扶贫开发局、州税务局、柴达木循环经 济试验区党工委工作部、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单位) 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州职业教育工作,研 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州教 育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州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 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 在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 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二) 强化督导评估。完善职业教育督导办法,建立职业教 育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制度,落实督导报告、约谈、限期整改等 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督导,把职业 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 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 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 努力构建政府、学校、行业组织、企业、学生、家长及第三方评 估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模式,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 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 校内与校外结合的科学评价机制。

    (三) 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深入开 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及各种新 媒体,详细解读国家、省州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引导全社 会确立尊重劳动技能、尊重知识技能、尊重创新技能的观念。常 态化开展职业院校校园开放、企业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 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及服务活动, 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营造有利于现代职业教育 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其他 ,,

    (一)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西政〔2007〕5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