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教职员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学校制定教职工文明上网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文明使用手机。
二、 我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10、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 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传播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
四、 增强网络道德意识,知荣辱、辩是非、施美德,坚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虚假、低俗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建设一个和谐文明的互联网。
五、 要善于网上学习,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路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