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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

护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业余)

时间:2015-06-114  作者:成人教育科  点击: 次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

高等职业教育医学科护理学

护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业余)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的,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应用型专科护理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事业,具有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服务的献身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整体护理必需的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规范的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的操作技能;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预防医学知识;了解急、难、重症病人护理的基本原则;具有初步的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一般问题的能力;具有初步的阅读英语书籍的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不断学习新知识的素质。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

(一)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有实验、实习和平时作业的课程,必须按青海电大统一要求组织完成。学生未完成实验、实习,或实验、实习不及格,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三) 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青海电大提供的教学大纲(或要求)组织实施。本专

业安排毕业实习13周,毕业作业5周。试点单位可结合当地藏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将所学理论知识、技能综合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三、修业年限与毕业

   本专业为三年制业余学习。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