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5号)提出的“深入开展‘我们的节目’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93号)精神及青海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青教体〔2019〕4号)文件要求。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在学院(学校)开展《传承的力量》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2016〕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要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元旦、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集中展示学院(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
二、相关事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