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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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日期:2014-09-15作者:admin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青海省实施办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我院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其效能,促进我院教师的素质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打下基础。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教师—学生”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组织协调。
  (二)做好宣传工作
  深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在校门口、办公室、楼道等处设立宣传标语牌,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营造人人说普通话,处处写规范汉字的良好氛围,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常规管理,推进素质教育
    切实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常规管理,认真落实“三纳入一渗透”。一是坚持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二是坚持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作为教师基本功训练和考核的内容。三是坚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培养目标。四是坚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渗透到德、智、体、美各项活动之中,真正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用语、学生的交际用语、全体员工的校园用语。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运用能力
深入开展“经典诵读行动”、汉字听写、征文大赛等活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将经典诵读活动与校园爱国主义教育和书香校园建设有机结合,让学生在诵读中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道德情怀。
(五)组织师生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省语委精神,公共基础部和学前教育系理顺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体制,明确培训测试工作的职责,抓好测试工作队伍建设,联合举办普通话测试的各种培训交流活动,提高测试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提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档案建设

建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档案,做到专人专管、分类明确、内容充实、及时整理,注意保留原始资料,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