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民主推荐中层干部的实施方案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修订),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选拔民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民主推荐工作按照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优化结构的总体要求,并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5、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二、民主推荐职位
(一)行政管理类岗位
1、组织人事宣传处正科级干部1名;
2、保卫处正科级干部1名。
(二)教学及教辅类岗位
1、公共基础部正科级干部1名;
2、医学系正科级干部1名
3、学前教育系正科级干部1名;
4、化学工程系正科级干部1名;
5、机电工程系正科级干部1名;
6、汽车工程系正科级干部1名;
7、图书馆正科级干部1名;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奉献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结合本部门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二)担任上述职务,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提任管理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教辅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有相关工作经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四、民主推荐的范围
学校科级以上干部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推荐。
五、民主推荐的形式及时间
于5月24日(本周三)下午在图书馆四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推荐大会集中进行民主推荐。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