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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和工作相关安排,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分为专业课(过程性)考核及理论课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

二、专业课考核

中高职专业课(过程性)考核时间定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0日,要求如下:

1.由各系部根据专业和系部的实际自行安排考核科目并及时上报相关成绩及学分。

2.按学科性质,系部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考试尽可能以过程性考核方式进行,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考完。

3.统考主要以公共科目为主;

4.中高职体育、计算机基础、信息技术、哲学与人生等课程均为过程性考核,由公共基础部、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部自行考核。

三、统一考试

考试中要求单人单桌,中高职教室共用,采用中高职交叉考试:中职(文史班、理工班),高职统考时间为2023年7月4、5、6日共计三天。统考工作由教务部统一部署,监考工作为正常教学工作,在校专业技术教师参加监考。

四、试卷要求

1.专业课每科需准备2套试题,由教研室主任进行审核与抽取试卷,完成后交至各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各系部分时段至教务部印刷;

2.试卷印刷时间:实操课(过程性)考试试卷于考前三天印刷;统考试卷2023年12月28日至30日印刷。

五、考试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前任何人不得拆封。各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整顿考场秩序,清理室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课本、作业本、计算器等东西,然后检查学生人数并填写考场记录单。

2.监考教师提前3分钟发卷并宣读考试要求,提示学生认真填写姓名、座号等。监考教师拆封试卷后,在发卷前要认真将试卷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3.严禁考试作弊,严肃考纪考风。监考教师发现学生作弊,应给予警告,采取以教育为主,批评为辅的原则,及时制止。对个别粗暴恶劣、恶意捣乱者经多次警告教育仍不听从的考生应告之学校领导加以处理,并做好记录。如果教师违规,一经发现,则通报批评及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个人在考试中出现违纪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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