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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海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来源:   点击量: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于近日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为做好青海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系部认真阅读申报条件及选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1.请各系部、部门和项目申请人认真研读《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和《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掌握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招标对象、招标工作总要求、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课题要求、投标纪律要求。

2.申报截止日期前(11月20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为准;年度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3.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5.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6.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二、申报工作要求

1.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3.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三、申报时间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5日至11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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