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 11 期)
思政工作部 2019年4月25日
崇尚法治理念 维护宪法权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重要理念,4月24日下午,我院邀请中共海西州委党校沈世梅教授在西阶梯教室一楼为汽车工程系师生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法治信仰”专题讲座。

沈世梅教授围绕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一主题,从我国近代以来法治道路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及其修改等方面进行讲解。法治,顾名思义就是"法的统治"。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要求作为反映社会主体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并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实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贯彻。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通过此次讲座,全体学生立志在今后成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要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只有发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履行保障宪法实施的公民职责。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做一个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