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是稳疆固藏的战略要地,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有藏、回、土、撒拉和蒙古5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9.47%,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总面积的98%。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民族特点,赋予青海民族工作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中重要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青海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对做好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青海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提供根本遵循。青海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勇气和坚韧,实现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再到“高标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的三次跨越,探索出了一条具有青海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符合高原实际的创建之路,为青海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的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重要指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之责,从中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使民族工作体现政治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完善制度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考核激励、动态管理、资金奖补、第三方评估和民委委员制“六项机制”,制定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推动创建由“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转变。坚持守正创新,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举办贯彻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和文学实践活动等,开展专题培训班、研讨班,不断探索新载体新路径。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四个特别”要求,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成员,推动更多大学生到村任职。会听会讲会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村“两委”班子、民管会成员、僧尼信众数量明显增多,基层民族工作整体效能全面提升。实践表明,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青海将更加自觉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省委、省政府常态研究、省人大定期专题询问、省政协双月协商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谋划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新标准,确保党的领导始终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的思想根基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贵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增进中华文化认同。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要保护好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新贡献”的重要指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五史”教育和现代文明教育,绘就从“多元一体”到“聚力示范”的生动画卷。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挖掘和宣传宏觉寺、查朗寺等红色寺庙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两路”精神,连续44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项目、传统体育运动会等群众文体活动,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 青海卷》,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故事和民族团结当代佳话。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印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进”方案,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和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体系,高校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打造“声屏报网端微”全媒体传播矩阵,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轮训工程,突出中华文化浸润、红色文化引领,组织宗教界人士到延安、敦煌、武威和社会主义新玉树考察学习,加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教育和“五史”教育,引导感悟宗教中国化进程,明白“惠从何来、恩向谁报”,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紧扣教育、宗教、社会等重点领域,实现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使用全覆盖,举办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电视演讲大赛,出版汉藏双语《现代汉语词典》。建设宗教活动场所“中华文化书屋”,使其成为促进民族团结、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基础工程。
实践表明,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青海省委、省政府将把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所在,发挥好“尕日塘秦刻石”、柳湾遗址、丝绸南路等历史文化遗产作用,发挥“青海好人”“时代楷模”等示范作用,开发精品课程和研学旅游项目路线,广泛开展跨区域、跨民族“三交”活动,大力培育现代文明新风。
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坚持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要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要有利于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75%以上财政支出用于民生事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绿色屏障持续筑牢,始终心怀“国之大者”,青海成为全国唯一在建三个国家公园的省份,“生命鸟巢”入选第16届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经典案例,创新设立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14.6万牧民手拿牧鞭促发展,守护生态报国恩。产业转型持续推进,依托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禀赋,全球首个全清洁能源微电网算力中心启动,“盐湖老卤制备无水氧化镁”突破并解决氧化镁脱水世界难题,青薯9号以亩产6508公斤刷新全国马铃薯单产纪录,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迈出新步伐。民生福祉持续改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突破5000公里,所有县均已通二级公路,民用机场形成“一主六辅”格局,全省六州全部建成三级医院,积石山地震灾后重建中3.65万户各族群众搬进新居,青海两所大学获批并实现首届招生1600多人,玉树、果洛330千伏双回路电源线路投运,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实践表明,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需要。青海将持续走好生态保护、民生改善与特色发展协同之路,着力在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各民族走向共同富裕。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拓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的载体渠道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指示,支持各族群众跨区域、跨行业有序流动,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快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高原湖泊、盐湖风光等一批旅游打卡地,“山宗水源·大美青海”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创新实施“十项行动”,牧民球队走进贵州村超、各族绣娘绣品亮相国际进博会,打造“舌尖上的拉面”“指尖上的青绣”等品牌,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光彩事业行”活动,签订项目10项,总投资26.8亿元。发展壮大青海拉面、互助家政等特色劳务品牌49个,每年带动就业超40万人次,20万各族群众在全国300多个大中城市经营拉面店3万余家,收入达180亿元。深挖教育帮扶机制潜力,组织4.6万名学生赴省外学习,省内1300多名高海拔地区牧民孩子到河湟谷地就学。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23.5万少数民族群众市民化,打造社区“石榴籽家园”388个,深入推动从“物理互嵌”到“心理融居”。2023年以来,投入“三交”资金3.34亿元,实施项目近千个,50万各族群众走出青海、融入全国。
实践表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的关键所在。青海将总结好“十项行动”的经验做法,谋划更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旅游产品和路线,培育绿算数据标注师、“雪山向导”和“共富工坊”等劳务品牌,优化城市新建住房和社区规划政策,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内涵。
加强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的治理能力
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是筑牢团结稳定根基的重要环节。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青海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集中的省份,要继续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构建“嵌入式”法规体系,按照有利于增进共同性原则,及时清理、修订民族宗教法规制度。修订《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要求融入法律法规。指导自治州、自治县做好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修订,推动形成“国家法律+地方条例+行业规章”的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健全流动人口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政策措施,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采取法定监督形式,定期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广“一核多元共治”“班玛经验”“强村带寺”等创新经验,常态化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政策业务培训,推动民族宗教事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制度,打造青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智力支撑;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精通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
实践表明,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重要保障。青海将完善“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动态评估”机制,打造“智慧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平台,深化“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构建民族宗教工作法规政策、智慧平台和法治人才“三维一体”新格局,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