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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源教育补偿资金申报审批程序流程

发布日期:2021-09-28    浏览次数:

每年秋季学期,由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填报《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办班学生情况统计表》,教育主管部门汇总,连同办学资料一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自行考录到三江源地区以外学校的中职学生和当年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校的农牧民家庭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向户籍所在县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异地办学办班补偿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到委托办学办班单位,由其拨付至办学办班单位。学校收到资金后,按办学办班协议规定,扣除用于学校运转的费用和代收代办费后,将学生用于学习及生活用品、伙食补助等费用,全部转入学生个人饭卡(校园卡)、银行卡等,伙食费等不足费用由学生向学校补交。

凡自行考录到三江源地区以外学校的中职学生和当年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校的农牧民家庭学生的补偿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至生源所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