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实训室管理员职责

作者:日期:2018-11-23阅读: 次

1. 管理实训室软硬件设备和教学环境,建立设备台账和实训室使用登记制度,以备查询;  

2. 认真做好防火、防雷、防磁、防盗、防事故和卫生检查,做到人走断电、关窗、锁门,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

3. 保管好实训室房门钥匙和系统密码,不能随意转借或交由学生管理,任课教师未到场不得开启实训室门;

4. 不擅自外借或出租实训室。外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实训室的,必须经学院分管领导的同意,由部门负责人协调使用,并做好设备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填写使用登记表;

5. 禁止使用盗版软件或来路不明的软件,不允许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硬件设备;

6. 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计算机室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便随时整改;

7. 每学期开学前、月底、学期结束定期对实训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实训室正常使用; 

8. 每周周五下午对实训室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消防、安全、设备和卫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不能排除的疑难故障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处理; 

9. 每日例行检查教师上课登记表,根据上课记录,随时处理任课教师反应的问题,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10.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调度实训室的使用。不迟到、早退、旷工,上课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组织学生安全有序地离开机房,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