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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

康复实训室安全制度

时间:2021-09-16  浏览:

康复实训室安全制度

依据《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训室管理、 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室安全负责人严格遵守校、院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实验室安全建设、管理和运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训室安全负责人要认真履职,承担实训室安全建设、安全教育、安全准入和安全检查等工作。随时接受校、院的安全检查,定期汇报安全状态。

三、实训室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管理与运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人必须定期学习实训安全相关制度,熟悉实训室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主动接受安全培训。

2.负责人必须对进入实训室工作、学习、研究和实训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未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的人员,禁止进入实训工作、学习、研究和实训。

3.负责人要求进入实训室的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对易出事故的点,应提醒教师与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各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实训。若发生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并立即实施现场处理。

4.负责人应督促检查实训室环境的维护及实训室废物处理工作。实训废物要按照《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倾倒。

5.实训结束后,实训教师要负责做好水、电、气、窗和门锁的安全排查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实训室。

6.对于大功率仪器,如慢速医用跑台、高频治疗仪、理疗射线、超短波治疗仪等使用前,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前首先要了解仪器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要服从实训指导教师的安排。

7.负责人宣传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使用知识,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8.定期对各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排查隐患,实训室安全日常管理、检查,必须要有记录,同时,定期上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9.爱护仪器设备。实训中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实训管理教师处理,不准擅自摆弄,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与本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

四、所有实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训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五、实训室全体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及时报警。

六、如有被盗和破坏情况发生,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