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护实训室安全制度
依据《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训室管理、 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训室安全。
2. 实训室以及走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确保道路通畅。
3. 实训室内严禁烟火,必须有完善的防火、防爆的设备。
4.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接近火源,严禁敲击好碰撞,并能定期检查。
5. 做好实训室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防止触电失火。
6. 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7. 实训室管理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复制。
8. 实训室在开放状态必须有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学生不得私自逗留实训室。
实训室学生安全制度
1. 严格执行 操作规程,按照专业实训室的要求进行操作。
2. 不得在教室插座充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上课使用较危险的物品必须由老师管理用后由老师统一处理不得带出实训室。
4. 保持实训室清洁,用完实训室按时打扫卫生,检查门窗电源等设备是否良好。
实训设备安全制度
1.凡是购进设备应当及时检验建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设备仪器负责,使用设备需向管理人员告知。
3.使用设备教师应做好登记,严守设备操作流程,学生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的管理,做到爱护仪器。
4.设备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归置原位,并且立即断电,归还时检查仪器设备功能是否完好,一经有问题立即上报维修,并且说明损坏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