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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

基护实训室(一)安全制度

时间:2021-09-16  浏览:

基护实训室(一)安全制度

依据《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训室管理、 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实训室内严禁吸烟及食用食物以及饮料。

2.实训过程中,学生进入实训室时,必须按照实训要求和规范,统一穿护士服、护士鞋、护士帽并携带相关学习用品。

3.实训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喧哗和打闹、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4.个人物品请勿放置于实训设备上,实训课期间请随时保持桌面整洁。

5.不可擅自携带实训耗材或药剂离开实训室,以免发生医疗废弃物污染或误食等情况。

6.注意实训室上课用的注射器针头不可以随意丢弃,交由老师统一进行处理。

7.在实训过程中,学生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由指导老师查明原因和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训。

8.实训完毕后,实训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关闭电源,负责清点、归还及卫生清洁,损坏的由损坏者照价赔偿。协助老师整理实训教具、物品、药品,按规定归回原位,杜绝浪费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