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院各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充分展示全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各支部和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在科学发展中奋发进取,学院党委决定于“七一”前夕,在全院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支部
1.班子坚强有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支部党建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党员队伍先进。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育人、教学科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服务师生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4.发展成效显著。凝聚力战斗力强,团结带领本支部党员和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促进教育发展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
5.师生满意度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师生公认,受到师生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对党忠诚,胸怀大局,作风正派,克己奉公,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党龄3年以上(学生党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全心全意服务师生。自觉维护师生利益,积极参加为师生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5.学生党员志向远大、使命感强。要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信念;勤奋治学,求知欲强,勇于实践,团结同学,带动广大同学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3.党务工作能力突出。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做出较好成绩。
4.始终坚持公道正派。作风深入,密切联系师生,主动做党内外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二、评选名额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支部6个、优秀共产党员19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三、评选办法和推荐要求
(一)评选办法
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支部党员中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党员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推荐1名。各支部负责将民主推荐结果上报院党委,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在“七一”前后予以表彰。
(二)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精心组织,全员参与,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广泛听取党内外师生意见。要注重事迹感人、实绩突出,被推荐人在全院有学习宣传的典型意义。
2.请各党支部6月3日前将优秀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报学院组织(人事)部。
中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