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五次学习会议
9月25日,学院党委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五次学习会议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专题研讨。党委委员、副院长崔学雍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学生工作部、化学工程系党支部书记,生物工程系主任做研讨发言。
会议视频学习了习近平率中央代表团抵达乌鲁木齐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总书记治国理政故事人民至上的视频。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回信勉励全国特岗教师代表、吴晓军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 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强大动力、及其他文件精神。书面学习了王沪宁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全体党员干部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深刻理解“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正确把握民族工作的“四对关系”,引导学院全体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五个认同”,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强调,学院各党支部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警院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主线,贯穿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各项工作全过程。二要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构建具有学院特色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提供支撑。三要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红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一步融合,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良好宣传氛围,有效引导师生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要坚定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提高各族师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五要创新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形式,深入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增进各族师生交流交往交融。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活动,与各族师生实现情感文化深度交往交流交融,教育引导广大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核心要义。要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系列工作,让学院各族师生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与每一次课堂学习、每一次技能实训、每一次校园互动紧密相关。要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全院师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个人成长、专业发展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融入包头市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大局。二是要聚焦师生需求,以“有温度”的服务铸牢共同体建设根基。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教职工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培训进修等工作中,坚持各族教职工一视同仁,不搞任何形式的差别对待;要把校园建成各族师生的“第二个家”。建立困难帮扶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师生,精准落实帮助,让每一位师生都能感受到学院的温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让各族师生在参与中增进了解、加深感情。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落地见效。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推进、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将工作举措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标准,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注重总结宣传,深入挖掘各族师生在民族团结中的先进事迹,通过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人人讲团结、处处显团结”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