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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自查工作

日期:2020-03-20作者:admin 浏览量:

 

根据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对全省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2015年以来的鉴定工作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阶段(3月18日前)和重点抽查阶段(3月19日起)。

本次自查的主要内容是:鉴定站(所)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档案资料管理、鉴定实施要求、质量监督反馈、鉴定设施设备等。

为了完成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的质量检查工作,3月14号开始,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技能鉴定所加班加点,克服困难,查漏补缺,以有效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图片影像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开展质量自查自评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在技能鉴定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待提升,需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及就业行政部门的沟通,以保证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考评员队伍建设和考评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教师赴企业实践的力度,不断提高考评员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通过这次自查自评工作,我们总结出以下经验:质量是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生命,后期将围绕办学专业优势,结合柴达木地区技能人才需求,不断扩大技能鉴定业务规模、拓展鉴定专业门类工种、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同时逐步建立稳定的质量保证与监控机制,形成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促进社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