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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对自联岗位实习单位学生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

对自联岗位实习单位学生的要求

自联岗位实习单位学生即为自主实习学生,须遵守以下相关要求。岗位实习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的教学环节,为规范自联单位岗位实习学生的管理,确保岗位实习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对自联岗位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作如下规定:

1.自联岗位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学生自联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

2.学生必须提供接收岗位实习单位“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岗位实习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3.岗位实习单位必须提供实习岗位名称,岗位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工种);

4.岗位实习单位必须为实习学生提供食宿,并附食宿条件有关资料;

5.申请自联实习单位学生必须提供父母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并确保电话在岗位实习期间内正常通信;

6.家住海西州内的学生,要求家长亲自到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家长意见。其他地区和省外的家长必须通过电话证实家长所填写意见的内容;

7.学生离校实习前必须与学院和实习单位签订“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8.自联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实习学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9.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报告所在系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班主任。如果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必须在24小时内将信息报告所在系岗位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班主任。

10.学生参加实习后,必须每周定期向班主任用电话或短信形式报告有关信息。学生收到所在系岗位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或班主任电话呼叫时,必须立即回应,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应的,必须在12小时内电话报告所在系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班主任;

11.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学生自联单位岗位实习月考核表”,月考核表每月定期寄给班主任;

12.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学生自联岗位实习单位总结鉴定表”,并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班主任;

13.学生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按自联岗位实习单位的要求重新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14.上述各项未执行任意一项,均按岗位实习成绩不合格处理,不予毕业,需重修;

实习学生签名(我已经知悉上述内容,我承诺遵守其中的要求和规定):

   

    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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