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青教督委办【2018】15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中高职评估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由院长李洪德任组长,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协调各部门实施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崔时朝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抽调。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中高职评估具体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问卷填答和中高职评估报告。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大会
5月8日召开评估动员大会,确定各部门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数据填报
由院督导评价中心、相关部门在5月31日前完成中高职数据表填报工作。
(三)问卷填答
由院督导评价中心、学工处和班主任在6月10日前完成中高职学生和相关人员问卷填答工作。
(四)评估报告
由督导评价中心在6月30日前完成中职和高职省级评估报告初稿,9月20日前完成终稿,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
中西部教育发展监测评估报表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校级)任务分解表.xls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迎接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高职评估任务分解表.xlsx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迎接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中职评估任务分解表.xlsx
中西部教育发展监测评估报表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校级)任务分解表.xls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