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学质量,营造一个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尊重教师、关心教学、重视教学、参与教学、支持教学和规范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经院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院范
围内实行领导干部和督导员听课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院领导、中层领导干部、各系(部)主任、督导员。
二、听课范围
学院已开设的理论课、实验课及实训课等。
三、听课对象
学院专、兼职教师。
四、听课次数要求
院党政主要领导每学期听课4学时以上,中层干部每学期6学时以上,督导员每学期18学时以上。
五、听课要求
1.采用随机方式进行听课;
2.根据听课内容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每学期末将听课记录交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
附件:关于印发《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安排》的通知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安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