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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绩效考核表(试行稿)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绩效考核表(试行稿)

系(部): 姓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分

值

二级指标

观测点及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得分

得分依据

一、

师德

教风

10

分

职业道德(6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2分);

2、注重自身修养,诚信育人,为人师表(2分);

3、关爱学生进步、关心学生成长、关心学生就业、关注学生困难(2分)。



工作态度

(4分)

1、关心学院和系发展,工作主动、积极,服从安排(2分);

2、服从大局,具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2分)。



二、

教学

工作量

60

分

课堂教学工作量(37分)

1、每学期完成学院规定的平均周课时量(正科级干部每周核定10课时,副科级每周核定8课时,干事每周核定6课时),教学秩序稳定,有授课计划和教案(25分,总分不超过30分,按照周实际授课平均课时*25/12核算);

2、按期上交授课计划表、教案、学期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教学资料(资料齐全2分),否则每缺一项扣0.5分;

3、积极承担新专业新课程教学每门加3分;同一学期承担2门课程加2分,同一学期承担3门课程加3分,以此类推。



其他教学工作量(23分)

1、积极承担毕业设计指导(6人以上3分,6人以下2分)、毕业实习现场指导(每地1分,最多2分)、企业实践管理工作(8分),企业实践带队教师两个月以上的认定为合格,两个月以下的按照考核表考核;

2、积极承担本校教育教学观摩课等公开课任务,系(部)、教研室内(1分),校级(2分);

3、承担系(部)简报等材料工作任务(3篇以上1分);

4、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8分);

5、承担社团指导、考级考证辅导、英语等级考试辅导、竞赛指导、创新创业等指导工作(每项1分,由项目负责人确定3-5名参与人员,总分不超过3分);

6、承担省级技能大赛工作(总分不超过2分),承担国家级级技能大赛工作(总分不超过5分);

7、人才培养模式撰写、企业调研等工作(依组织参与程度按5、3、1加分,确有特殊情况加分不超过10分);

8、积极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加1分,立项加3分;

9、担任院级督导(2分),担任系级督导(1分);

10、参加企业实践(每次2分,总分不超过4分);

11、参与资源库建设(每门1分);

12、承担校级及校级以上培训班授课任务(两天及两天以上2分,两天以下1分);

13、承担信息管理工作(2分);

14、组织参与系部各类教师、学生演讲等活动((依组织参与程度按2、1加分,总分不超过4分);

15、其它工作。酌情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三、

教学

效果

30分

教学质量及考勤(10分)

1、按时备课、批改作业,无教学事故(4分);

2、学生对教师评价(3分,由各系部自行组织考核);

3、无病事假(3分),病假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请半天病事假,事假依次扣0.2分,病假依次扣0.1)



指导学生获奖

(10分)

1、指导学生在专业、技能、科技作品等项目获奖:(1)国家级获奖一、二、三等奖(加7/6/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加5/4/3分);校级(1分)。

2、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名列全省同类专业前三名或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分)。

3、指导学生职业考证、护士资格证等各级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出75%(含75%,3分)、高于60%低于75%(2分)、低于60%(1分)。



教学奖励

(10分)

1、国家级上教学成果奖、教材奖和优秀教学团队等主持人/核心成员(7/5分); 省级教学成果奖、教材奖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5/4/3分);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主持人/核心成员(3/2/1分);

2、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5/3分);州级教学名师(3分)、优秀教师(2分)、优秀教育工作者(2分)、优秀共产党员(2分)、教坛新秀(2分)、星级(3分)、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2/1分)等奖项;校级(1分)。

3、教研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厅局级/院级奖(6/6/3分)。(不包括优胜奖或优秀奖);国家教育部相关学会/其他学会获奖(9/3)。(访问工程师结题算厅级课题)



四

教学研究

与改革

20分

教学研究

(10分)

1参加院系各类教学研究活动(总分不超过3分,参加一次0.3分,缺一次扣0.3分);

2、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国家一级刊物10分,核心期刊4分,公开发表2分);出版专著(10分);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国家规划8/6/4分,省级教材6/4/2分,校本教材或公开出版教材4/2/1分)。

成果请注明第几作者,如(1/1、2/6)。



教学改革

(10分)

1、立项精品课程负责人/核心成员(国家级10/5分,省级5/2分,院级3/1分)。

2、结题研究课题主持人/核心成员(国家级10/5分,省部级8/4分,厅局级4/2分,院级2/1分)(资源库按照国家级项目加分,主持人10分,核心成员5分);

3、校内实训室建设项目主持人/核心成员(5/3分);联系并建立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每个5分)。



合计






本人签名: 系(部)主任签名:

注:1、为鼓励广大教师多作贡献,一级指标封顶,二级指标项目可按照实际工作业绩累计互相补充,学术科研视同教研对待。

2、非个人项目均以项目组为考核单位,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3、得分依据栏请具体填写,并请老师们备好佐证材料。

4、所有成果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每学期放假前一天。

5、此表考核只针对系(部)独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