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成长小组章程

心灵成长小组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心灵成长小组为常设集中办公机构,为全体教师提供服务,隶属于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研究中心;

第二条  心灵成长小组宗旨:“自我探索,自我完善,共同成长,助人自助。”

第三条  心灵成长小组方针:面向全体教师普及心理知识,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教育能力。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和自我感知能力,并且不断积极自我发现,自我探索,自我完善的教师队伍而努力。

第四条  心灵成长小组任务:

1.建设一支心理素质好,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业师资队伍,发展专、兼职教师。针对对心理学感兴趣、想学习的教师提供了解、学习和参与的机会。最终使教师能够科学的规划和开展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保健工作,能够识别中、高职学生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能够对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

2.面向全体中、高职班主任普及与学生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并且及时提供培训,以保证中、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顺利开展。

3.每学期设置教师心灵成长的主题,围绕相关主题开展系列互动活动,包括:讲座,团辅,话聊和户外拓展活动等。通过多样的活动向全体教师普及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提高教师的心理意志和心理品质。

4.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档案,并做好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心灵成长小组成员

凡是我校对心理学感兴趣、想学习的教师以及中、高职班主任均可成为本小组成员。

第五条  心灵成长小组入会程序:

1.填写个人信息档案记录表;

2.签订心灵成长小组成员承诺书;

3.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六条  小组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对本组制度建设和章程有建议权;

2.有接受本组及上级有关部门辅导、培训的权益;

3.监督本组开展的工作和各项活动

第七条 小组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小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和配合本组内部开展的活动及日常工作;

3.坚守保密协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活动策划人1名,目前有小组成员13名及现任中、高职班主任。

第九条 组长为本组总负责人,负责整个小组的统筹规划,主持会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统筹安排整个小组的整体工作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重大活动中的分工协作关系。

第十条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配合组长组织召开会议和全体成员会议;负责、管理好其他成员,监督各项工作的执行、实施情况,整理并起草相关的文件并协助组长做好心灵成长小组全体成员的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活动策划人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策划和开展心灵成长小组的各项活动,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档案,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并接受各位教师的意见反馈,监督各项工作的执行、实施情况,并向上一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