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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1.归档资料由综合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2.归档资料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文件、职业分类大典、职业技能标准、题库、认定工作实施计划、理论试卷、实际操作评分表、成绩汇总表、证书花名册、声像图片资料,以及题库管理系统、考务管理系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平台账号及密码等。

3.归档资料保管:

(1)建立借阅登记记录本,保证归档资料完整无缺。

(2)各部门资料交接做到账、物、卡相符,资料装订符合要求,对于破损、模糊或字迹褪色资料及时处理、修复。

(3)理论试卷、实际操作考核评分表等有关资料按规定科学摆放、编号,利于查找。

(4)加强资料保密,当事人一律不准查阅资料。因特殊原因确须查阅资料的,经评价机构负责人批准,在评价机构综合部门工作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同时在场情况下方可查阅,并做好查阅记录。

(5)认定资料一律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经评价机构负责人批准,方可外借,时间不得超过3天。到期仍需使用者,办理续借手续,连续借阅不得超过两次。

(6)加强资料室的各项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安全、消防制度,保持资料的整洁,延长资料的使用寿命,资料室内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室,做到人离锁门关灯,以确保资料完整与安全。

(7)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过程资料妥善保管,责任可追溯、倒查。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

(8)到期资料须经审查后统一销毁。审查由评价机构负责人组成审查小组,根据资料的保存价值及预测以后档案的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审查、销毁程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归档资料和文件。

(9)档案立卷归档,要及时编制资料目录。根据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要求做到方法简便、查阅方便。归档资料不得涂改、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