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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职责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职责

一、接受评价机构的派遣,参加考前考评例会,了解认定基本情况,熟悉所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的评价标准、规范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考评纪律,认真执行考评规定,按照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对参评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将考核结果填写在评分表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场考评记录表上,并签名确认。

三、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参评人员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并由考评组长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评价机构。

五、按照实际操作考核标准要求独立评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考评试题、考评结果等不正当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核试题内容和评价成绩。

六、接受考核任务后,由考评组长召开考前准备会,分析考评题目,确定评分标准,明确各考评人员工作分工。

七、执行考评任务时,对有亲属、师生、师徒关系的考生应予以回避。

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可向评价机构提出停止或延长考核时间的建议。

九、对本职业(工种)题库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十、自觉接受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接受质量督导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十一、执行考评任务时,权益受到侵害,可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评价机构应按照有关政策积极维护考评人员合法权益。

十二、不断学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本职业(工种)技术特别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评价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