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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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常规教学管理,不断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全面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督导及质量评价中心将协同教务部共同开展本学期教学常规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检查,做到过程与结果并重,以“自查中总结、抽查中促进、整改中提高”为目的,帮助系部及教师及时发现教学管理、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查漏补缺,从而推动全院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向前迈进。

二、工作目标

1.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促使全体教师进一步夯实教学常规工作。

2.推广优秀教学经验,查摆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张庆武

副 组 长:刘斌、孙红举

工作人员:张锐莹、王景、马骏、彭艳、朝洛孟、王发学、周妍婷、付金英、刘雷、李光红

四、检查分组及内容

1.第一组  刘斌 朝洛孟 周妍婷 负责化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2.第二组   孙红举  马骏  王发学  负责公共基础部、思政部、心理研究中心

3.第三组   张锐莹  彭艳  付金英  负责经济管理系、教育系

4.第四组   王景  刘雷  李光红   负责汽车工程系、医学系

检查内容: 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教案编写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统一性、作业布置与实践能力的应用性、教研活动与教师提升的促进,听课评课与教学效果的反应、实训室使用及管理制度的完善等六个方面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

五、检查方式

1.自查:常规检查由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牵头,各系部提前开展自查,并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对本系部教学常规工作做出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2.抽查: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教务部在常规检查期间抽查系部教学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3.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和评估,并对检查情况及时总结、交流、通报。每个检查小组负责形成所检查系部的书面情况反馈。

六、时间安排

1.检查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7日,期间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自查时间。

2.提交报告时间:2020年12月1日之前交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教务部各一份(书面报告纸质版2份由负责教学的副主任签字提交,同时提交电子版)。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    教务部      

                                            2020年11月12日